关于摩托车有销售合同未办过户手续有效吗?
您好,关于第一个问题,买卖双方签订的摩托车买卖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即使没有办理过户也是合法有效的。根据物权法规定,摩托车销售合同签订后,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进行了交付,所有权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不过户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以。
第二个问题,如果不过户买方出了事故,卖方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买卖双方已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以买卖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不管是否过户,由买方和卖方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只要卖方转让的不是拼装或者该报废的摩托车,即使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应有买方承担,和卖方没有关系。销售协议中对于车辆转让之后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约定只是内部约定,还应以法律规定为准。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