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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非法 *** 获判处缓刑案
发布日期:2013-01-18    作者:110网律师
罗某某非法 *** 案系公安机关在侦查甘某某、李某某、徐某、杨某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等系列犯罪中发现的,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罗某某协助调查后,罗某迅速与本律取得联系,经了解得知,2010年2月罗某某从杨某某处够得仿六制式 *** 一支和单管猎 *** 一支、 *** 共四发,购得 *** 支后罗到郊外试射了一 *** , *** 支及余下 *** 在案发时藏于家中的储藏柜中。了解情况后,本律师通过分析,决定采取有罪并适用缓刑的变护方案。并围绕这一方案作了如下工作:1、说服罗某某主动投案自首;2、建议其主动上交涉案 *** 支及 ***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案件的相关情况;4、到罗某某的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委员会开具了罗某某没有犯罪记录,且一贯表现良好的证明材料;5、在庭审中建议罗某某自愿认罪。案件经法庭审理,辩护人分别以罗某某具有自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自愿认罪、主动上交涉案 *** 支等角度进行辩护。结果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成为24名被告中唯独两名获得判处缓刑被告人中的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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