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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民法名师讲义:意思表示
发布日期:2012-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3司考民法名师讲义:意思表示。为了方便考生的复习,提高复习效率,以较短的时间取得更好的复习效果,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出一些重点知识点的讲义,供需要的考生参考。本文重点讲述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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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思表示的要素(★★)

在司法考试中,意思表示的理论采用传统理论。意思表示的要素有二:第一,内心意思;第二,表示行为。内心意思的要素有三:①行为意思(控制自己行为的意思)、②表示意思(明了自己行为法律意义的意思)、③效果意思(行为追求的法律效果的内容)。表示行为的方式有三:①明示、②推定方式(以行为表明内心意思)、③沉默方式(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时,通过沉默表明内心意思)。

1.缺乏行为意思,就不存在意思表示

【例1】甲、乙出差时同居一室,甲梦话曰:“乙,把我戴的这块手表赠送给你”,乙闻言后答曰:“我要了,多谢姐姐!”甲、乙间的赠与合同不成立。因为,甲在说梦话,欠缺行为意思,甲的话不构成要约,乙没有承诺的资格。

【例2】局长甲对下属乙说:“这块手表我戴了10年了,质量非常好,现我手头紧,3万元卖给你,如何?”乙不情愿,但乙患有一种疾病,内心煎熬时会不由自主地做连续点头状。甲见乙连续点头,高兴离去。甲、乙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为,甲的点头不受自己意志控制,无行为意思,不能认定为推定的意思表示(承诺)。

2.缺乏表示意思,能否成立意思表示,学理上有争议。司法考试采用老理论:若表示欠缺表示意思,不存在意思表示。

【例3】甲、乙在乙家中彩排。按照剧本,甲对乙说:“你欠我的几万块钱,就算我送你了。”乙对答:“哦!你真好!”甲、乙又按照剧本发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要。”事实上,乙真的欠甲10万元。由于甲在彩排中对乙说的话欠缺表示意思,无意思表示存在,不构成赠与的要约(或者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故乙欠甲的10万元债务并未消灭。

【例4】甲、乙参加化妆舞会,不时有乙的粉丝找乙签名。甲也递给乙一张纸,示意乙在上面签字,乙以为甲索要签名,就在甲指定的地方签名。半月后,乙方知,甲在纸上撰文曰:“甲、乙约定,甲将自己的某别墅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问:乙是否负有向甲支付500万元的义务?①乙签字时无表示意思,乙的签字不能认定为意思表示,不是承诺。②甲、乙间买卖合同未成立,乙无付款义务。

【例5】特里尔葡萄酒拍卖案:甲初次到特里尔,晚上到一酒吧打发时间。不料,甲发现10年未见的老朋友乙出现在酒吧门口,就站起来举手跟乙打招呼。碰巧,有人正在酒吧拍卖几桶葡萄酒,按照交易习惯,举手视为发出应买的要约。因除甲外,无其他人举手,拍卖者就将几桶葡萄酒拍定给了甲。此例中:甲举手是打招呼,不具有表示意思,不能视为发出了买卖的要约,故甲与拍卖者之间的葡萄酒买卖合同并未成立。

【真题研习】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05年·卷三·1题)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答案】D

3.欠缺效果意思,能否成立意思表示,学理上也有争议。司法考试仍采用老理论:若表示欠缺效果意思,不存在意思表示。

【例6】甲给乙发短信:“妹妹,我送你一个好东东。”乙立即回短信:“姐姐,我要了,谢谢你!”若“好东东”在甲、乙之间并非特有所指,甲发给乙的短信缺乏效果意思,不构成赠与的要约,甲、乙间不成立赠与合同。

【例7】甲想把自己的Iphone 5 以6000元的价格出卖给乙,就给乙发短信:“我把那部Iphone 5手机卖给你,600元”。(甲的短信发错了,少写一个零。)须注意:①甲发给乙的短信具有效果意思(以600元的价格出卖手机),所以,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成立。②甲对效果意思发生错误,且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甲可撤销该买卖合同。法律 敎育 网 

须注意:关于效果意思,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合同法》第14条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即必须包含十分确定的效果意思。过去,通说认为,旨在订立买卖合同的表示,必须包含标的物、数量和价款,才能认定为内容具体确定,才可能符合要约的要求。然而,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除非要约人另有要求,否则,价款不再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一个旨在订立买卖合同的表示,只要包含了标的物与数量,即可认定为内容具体确定。进而,除非另有约定,买卖双方就标的物和数量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对于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价款,依照《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的规定确定。

【例8】甲、乙于2008年12月1日达成口头约定,甲向乙出售绿豆10万斤,交付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现交付日期已到,甲、乙依然未能就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 甲、乙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尚未生效

B. 甲、乙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

C. 乙应当依照2008年12月1日甲方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支付价款

D. 乙应当依照2009年10月1日乙方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支付价款

【答案】BC

4.表示行为(意思的载体)分两类三种:①明示。即以语言、文字或当事人了解其意义的符号直接作出表示意思。②默示。即以明示以外的其他方式,间接作出意思表示。默示分为两种:(a)推定。即从行为人作出的特定积极行为推知其意思表示内容。(b)沉默。即从行为人的单纯沉默(消极不作为)中推知其意思表示内容。须注意:根据《民通意见》第66条的规定,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例9】(根据2011-3-90改写)丁公司(酒店)员工方某驾驶单位汽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构成无因管理

B.方某构成无权代理

C.方某构成无权处分

D.方某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B

【例10】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丙。甲很快知悉此事,但一直没有表示异议,9个月后,甲通知乙解除租赁合同,理由是乙非法转租。此例中:①《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乙非法转租,甲享有法定解除权。②《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甲自知道乙非法转租后六个月未表示异议的,甲的沉默被视为同意转租的意思表示,乙的非法转租转化为合法转租。③甲的法定解除权消灭,甲无权以转租为由解除合同。

【例11】甲对乙说:“把我的A房屋卖给你,500万元”。乙拿不定主意,双方约定,乙考虑10天,10天内乙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15天过去了,乙未作任何表示。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因为甲、乙约定乙的沉默视为同意。

【例12】甲给乙写信说:“把我的A房屋卖给你,500万元。你考虑10天,10天后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15天过去了,乙未作任何表示。甲、乙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为,沉默作为意思表示的方式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和当事人的事先约定的情形。

【真题研习】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07年·卷三·51题)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BCD

(二)意思表示的类型(★★)

1.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与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根据是否须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分为:①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即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指无需向他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例如:遗嘱、捐助行为、抛弃动产所有权。②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即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指需要向他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例如:悬赏广告、要约、承诺、解除合同、抵销、免除债务、抛弃抵押权、抛弃质权等。

2.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对人是否特定,分为两种:①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授予代理权、要约、承诺、解除合同、抵销。②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自动售货机、悬赏广告。

3.对话的意思表示与非对话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对人是否可同步受领意思表示,分为两种:①对话的意思表示,指意思表示作出后,相对人可以同步受领的意思表示。例如:以对话、打电话、QQ聊天作出意思表示,或者将书面合同当面交给对方,亦属对话的意思表示。②非对话的意思表示,指意思表示作出后,相对人不能同步受领的意思表示。例如:通过写信、发电报、发电子邮件为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的生效(★★)

1.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生效:①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生效力。所谓“作出”,指表意人以可辨认的方式将其意思最终表达出来。②但有一个例外:遗嘱为死因行为,遗嘱经按法定方式作成(不需要作出)即告成立,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2.有相对人意思表示的生效:①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自动售货机、悬赏广告,于作出时生效。②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授予代理权、要约、承诺、解除合同,须经“作出和到达”两个环节,于“到达”时生效(需要注意:准确地说,对话的意思表示自对方了解时生效)。

须注意: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于到达受领人时生效,但有例外:①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先于意思表示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的,意思表示不生效。②向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意思表示,其生效分两种情况:(a)如果该意思表示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或者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于到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生效。(b)除前述情形以外,意思表示于到达法定代理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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