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公技防[2005]2号
各有关单位:
省公安厅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年检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现将江苏省公安厅苏公科[2005]5号《关于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进行年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安排专门人员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特别是对检验报告超过两年周期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截止期以2005年3月31日计算),及时进行型式检验,并于2005年3月4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技防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技防办不予受理。
各单位需上报材料:
1、对2004年度产品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以文字材料上报。
2、按规定认真、准确、清楚填写《安全技术防范生产登记产品年检登记表》,一式三份。
3、每件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4、2004年度《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正、副本。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技术防范生产登记产品年检登记表》
2、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进行年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