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民法笔记: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12-12-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民法笔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司法考试各个科目跨度比较大,涉及内容繁多,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重要知识点的笔记,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多加研究,多做练习。本文重点讲述建设用地使用权。

精彩链接:

司考民法笔记:相邻关系

司考民法笔记:共有制度

司考民法笔记:物权

司考民法笔记:按份共有

(一)取得

1.划拨:补交出让款,才能转让(土地管理法第 54 条)

2.出让:国家作为出让人的地位

3.转让: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一并处分

(二)权利范围

地表、地表的上下:空间权

(三)权利期限

1.居住用地 70 年

2.工业用地 50 年 法律 敎育 网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

(四)消灭

——住宅:70 年后自动续期

——非住宅:依法办理。地上物的处理,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