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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机构服务对象、形式及要求(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服务对象:驻宁部队、驻宁部队官兵及南京籍的军人家属。

 

服务形式: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公证证明、法律咨询等。

服务要求:凡涉及义务兵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涉军法律案件,根据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不少于2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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