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民事诉讼辅导:上诉案件的裁判
发布日期:2012-1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的处理(民诉法153条)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依法改判;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法定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定事实错误(可改判)。
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定事实错误(可发回);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法定发回)
4、裁定驳回起诉的适用(意见18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对一审裁定提起上诉案件的处理
一律使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