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缴费单位为外省转入职工办理续保手续(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外省转入人员特指经劳动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市的人员,否则视同为初次参保或本省转入续保人员。缴费单位待转入基金确认到账后为其办理续保手续,须携带劳动合同,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另附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提供经劳动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市的调令及历年缴费记录、实际开始建立养老个人账户时间及建账后的实际个人账户、上次结息日期和转出日期、《基金转移表》。
基金转移帐号名称: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相关法律知识
»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规定(南京)
»
自由职业者人员转为单位职工参保手续(南京)
»
自由职业者人员转为单位职工参保手续(南京)
»
缴费单位职工办理省外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南京)
»
企业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南京)
»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入我市企业参保手续(南京)
»
缴费单位的职工退休办理条件(南京)
»
缴费单位的职工退休办理条件(南京)
»
缴费单位为外省转入职工办理续保手续(南京)
»
缴费单位职工办理省外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南京)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