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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法:军事法院管辖
发布日期:2012-11-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21条: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记忆点:军人军秘,前病后治

军人——当时是军人时所犯任何罪,都由军事法院管辖

军秘——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涉及军事秘密,非军人也由军事法院管辖

前病——前并(入伍前犯的罪与入伍后的罪一并由军事法院管辖)

后治——后职(退伍后发现在服役时所犯的军人违反职责罪由军事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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