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合肥因工伤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合肥专业工伤律师高飞根据2012年合肥最新赔偿标准,计算如下
: 一、一次工伤死亡补助金:21810元×20倍=436020元 法律依据①《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②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二、丧葬补助金:3787元(2011年合肥市月平均工资)×6个月=19644元 法律依据①《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合肥市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87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月工资为标准,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儿童支付至18岁,60岁以上亲属一般支付至死亡止。 法律依据①《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