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每月申报营业税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无事项条件 |
申请材料 |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申请表格 |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娱乐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服务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服务业减除项目金额明细申报 表》、《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税款缴纳情况申报表》、《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金融保险营业税纳税申报表》、《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外汇转贷利息收入明细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 《融资租赁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债券价差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外汇价差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其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明细表》、《金融经纪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收入月汇总明细表》、《保费收入明细表》、《储金业务收入明细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
决定机关 |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
程 序 | |
时 限 | 工作时间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