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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节能贴息(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办理节能贴息
法律依据    (一)、国家产业政策;
   (二)、国家节能政策;
   (三)、国家《节约增效工程方案》。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一)、选择技术含量高、有示范效应的项目,提高我市节约能源的技术水平;
   (二)、贴息项目的实施,要选择已获得国家、省节能标志的节能产品,并逐渐创建我市节能名牌产品,节能工程名牌企业。
   (三)、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申请材料 申请节能项目贴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项目申请,填写《深圳节能贴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经发局,由市经发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项目初审。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决定机关
程  序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相关表格下载
《深圳市节能贴息项目竣工验收报告》.doc
《深圳市节能贴息项目贴息资金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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