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申请物业收费公示监制 |
法律依据 |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法》。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申请单位应具备物业管理资质 |
申请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物业管理资质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3、书面申请书。 4、收费公示样板一式两份。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各区物价检查所 |
决定机关 | 各区物价检查所 |
程 序 | 1、受理申请材料。 2、初审(不合格者退回或要求补齐材料)。 3、正式受理。 4、出具监制意见。 |
时 限 | 自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内办结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