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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公示申请(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申请教育收费公示申请
法律依据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法》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市属各类学校收费公示到市物价检查所办理,其余到辖区物价检查所办理。


申请材料  1、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3、批准收费的合法有效文件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及允许收费的法律依据复印件。

4、书面申请书。

5、收费公示样板一式两份。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市、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
决定机关 市、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
程  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初审(不合格者退回或要求补齐材料)。

3、正式受理。

4、出具监制意见
时  限 自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内办结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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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学校教育收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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