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案的立案标准及定罪与量刑
作者:郭永军律师 时间:2012年9月22日
根据《刑法》第336条第1款之规定,本罪是指本罪是指未取得国家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
一、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1.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械我的;
3.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定罪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没有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对于造成就诊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则是过失或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故意借行医之名进行伤害、杀害他人之实,则应视具体情节分别按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生可以分为五等,即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认可,取得执业资格,方可行医,若行为人不具备该种资格而非法行医,只要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量刑标准:
1.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