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登记
法律依据 1、《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2、《广东省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49号);3、《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深人发〔2002〕80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获得资格证书者,被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聘用的从业人员。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原件1份);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持证者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业务表格可登陆深圳市人事局(编办)网站(www.rsj.sz.gov.cn)、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www.szzw.gov.cn)下载。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事局
程  序 1、持证者本人填写《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2、用人单位聘用持证者之后,自聘用之日起30日内将材料报送深圳市人事局办理登记手续;
3、受理机关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办理登记手续;
4、用人单位与持证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到深圳市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时  限 即办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表格下载

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遗失登记表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