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代码证书注销批准办理手续 |
法律依据 | 《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九条;《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
条 件 |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原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或核准注销之日起10日内,持注销文件向原发证部门办理代码注销手续,交回代码证书。 |
申请材料 | 1) a)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机关: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批文复印件; c)事业单位: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社团或工会:有效社团登记证或工会法人资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民办非企业:有效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f)其它机构:上级机关批准成立的有效批文或证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单位应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分支机构、机关非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还需提交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外资法人企业还需提交预赋码通知单上联原件及复印件和批准证书复印件。 |
申请表格 | 无需填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决定机关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程 序 | (一)申请:申请单位向市质监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二)窗口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审查合格的,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审查不合格的,要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将需要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者。 |
时 限 | 当场完成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4年有效。组织机构的身份资格文件不足4年的,代码证书的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为准。 |
法律效力 | 未在规定期限申领、变更、注销、换证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收 费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