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主要有哪些 东莞石龙律师 东莞石龙律师事务所
现实生活中,无效合同主要有: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应负义务的(其所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6、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
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