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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防范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十三)
发布日期:2012-08-09    作者:杨振夏律师
房屋登记防范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十三) —— 解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整理者 杨振夏 河南青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c.4.13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
主债权合同
原件

5
抵押合同
原件

6
预告登记约定协议
原件

 
c.4.14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预告登记权利发生转移的证明
原件
 因撤销、合并、兼并、分立、死亡等原因使预告登记权利人灭失,致预告登记权利转移
 c.4.15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变更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预告登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地址、用途等变更
5
变更协议;其他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原件
抵押标的物范围、担保债权的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或担保范围变更;影响到其他抵押权人(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人)利益的,需提交其他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c.4.16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
原件
主债权消灭
5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声明
原件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
6
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的证明
原件
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
7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无效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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