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虎作伥 锒铛入狱
作者:蒋鲁军 高波 | 来源:法治网 | 近日,经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茌平经侦大队侦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赵某、赵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签订虚假货物运输协议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务,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赵某和赵某某都是冠县某村的青年农民,而且是好朋友,他们看到大车司机挺赚钱,就都学会了汽车驾驶技术。2005年9月,他们一起受雇于茌平县斯太尔货车车主任某(另案处理)。任某由于刚刚出过交通事故赔了几十万元,就和赵某、赵某某商量骗车货物卖掉从中捞一把。赵某、赵某某财迷心窍,不但不予阻止,反而一拍即合,积极配合任某某作案。
2005年10月17日,三人经周密谋划,利用伪造的驾驶证、车辆牌照,冒名“张兵”的假名,在河北省邯郸市某配货中心签订了配货运输协议书,将邯郸某钢铁厂价值16万元的生铁73.22吨运送至山东高密。货物装车后,三人将该车生铁低价销售给邹平县某冶金铸造公司,所得赃款107500元三人私分。
案发后,赵某、赵某某潜逃。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后,茌平经侦大队加大侦查力度,经缜密侦查,终将潜逃两人抓捕归案。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