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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积怨产生仇恨 少年扎死继母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2-08-02    作者:110网律师
“要不是她说三道四,我也不会无家可归!”20岁的少年李子言自父母离异后一直无家可归,他将其中的部分原因归咎于继母在父亲面前搬弄是非,于是,他决定偷偷地回家拿钱,然后去外地打工。当他悄悄潜入家中拿钱时,他借机举刀刺向了熟睡中的继母。2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李子言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子言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六十五万余元。    李子言今年才20岁,别看他年龄小,他身上的“污点”却并不少。据了解,李子言绰号叫小老虎,回族,北京人,小学文化,无业。他曾因盗窃于2006年12被行政拘留十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于2007年1月至10月先后三次被拘留;2007年12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三日;2009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后又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子言在2011年9月3日凌晨4点左右,在大兴区黄村镇福苑小区其父住处内,因对继母赵某不满,遂持尖刀刺扎赵某胸部一刀,致赵某右侧肺脏上叶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李子言还掠走赵某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  
    据了解,2011年9月3日凌晨,他在父亲居住的小区里转悠,想看看父亲的车是否在家,因为他想趁父亲一早外出拉活儿的时间回家拿点钱,然后到牡丹江打工。在确定父亲不在家后,李子言悄悄潜入家中,黑着灯从家里摸出260多元钱,但他觉得这些钱根本不够自己的路费,他想起父亲还有一台联想笔记本,于是又来到卧房,看到躺在床上正在熟睡的继母,脑子里突然萌生了想要报复继母的念头,因为他总是觉得赵某对他不好,而且总爱说三道四,害他有家不能回,于是他去了厨房,从厨房里拿了把刀来到赵某睡觉的床边,他没多想,举起刀朝着赵某露在被子外面的前胸位置扎了过去,赵某惊醒喊了一声他的外号“小老虎”,然后开始喊“救命!”他没有理会赵某的呼喊,拿着笔记本关上门离开了家。出了门他边走边想,“自己只扎了赵某一刀,应该不会有什么事,赵某是做保险的,有的是钱治病养伤。”可他万万没想到,就这一刀就要了他继母的命。
    据李子言回忆说,他从小父母离婚,他跟着母亲一起生活,但母亲生活很困难,有时不得不靠卖血来给他交学费,此后,实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母亲将他遗弃在街道办事处。他曾有几次去找他父亲,但却被父亲拒之门外,他后来被送到了救助中心。2003年,他从救助站回到父亲家,那时父亲已经与继母赵某结婚,与生父和继母共同生活还没有十几天,他就被父亲打出家门,此后他只身到东北牡丹江打工。但由于在东北打工出了些差子,他又跑回到北京向父亲求助,但父亲嫌他没出息,再次对他大打出手,而且每当这个时候,赵某总在一旁给父亲火上浇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子言因对赵某不满,故意持械刺扎赵小梅胸部一刀,致赵小梅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该案系家庭矛盾累积所引发,且李子言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记者对李子言进行了采访。他说:“我对法院的判决挺满意的,我不会要求上诉,我想过法院会判我死刑,就算判死刑我也无所谓,因为我觉得我活着没什么意义,当初他们就不应该生我,要不这20年我也不会这样。”
    李子言还说:“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被人看起过,当初因为救助站的人说我有家不回,所以我才从救助站跑回家。对于我的父母,我不会恨他们,因为他们也都不容易,我妈妈卖血养我,还跟我说,有朝一日混不下去了,她还可以照顾我。我爸虽然说要弄死我,但我知道那都是气话,这些话我从没和任何人讲过,因为我不想得到别人的同情。我不想家,反而我觉得看守所更像家,最起码我每天能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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