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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2-07-23    作者:110网律师

江西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西省2011年度统计数据
(摘自江西统计信息网)
1、职工月平均工资:2837.91元,丧葬费:2837.91元×6个月=17027.50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055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457.91元(17494.92元/年)。城镇死亡赔偿金:17495元/年×20年=349900元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892元。农村死亡赔偿金::6892元/年×20年=137840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978.91元(11747元/年)。
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4660.09元。
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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