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四川省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2-07-23    作者:邱戈龙律师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3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
 
2002514 川高法[2002]105号)
 
三十八、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热线咨询:4000-929-110
(辩护狂网://www.bhkuang.com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