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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2-07-20    作者:邱戈龙律师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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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次数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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