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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犯交通肇事罪,成功判缓刑
发布日期:2012-07-18    作者:110网律师

陶某犯交通肇事罪,成功判缓刑
 
 201095日上午8时陶,被告人陶某驾驶大客车行至天桥区政府大门前人行横道线时,将正在横穿公路的行人苟某撞倒在地,苟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陶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我们提出:被告人陶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保案,保护现场,请求从轻处罚。我们的辩护意见得到法庭采纳,被告人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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