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 区县民政局或相当一级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机构 |
办理地址: | 新华路272弄10号103室 |
办理时间: | 周一、三:9:00—17:00 |
办理时限: | 申请单位改制材料齐全,市、区、县社会福利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应分别在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改制审核。 |
申办对象资格: | 社会福利企业性质不变,具备组建社会福利企业主办资格的部门必须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按规定提取国家扶持资金设立助残股金并分配落实。 |
申办手续: | (一)《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资质认定表》(二)经济体制改革管理部门的批准文申请单位改制材料齐全,市、区、县社会福利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应分别在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改制审核。件(复印件)(三)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四)股金构成资料:健全职工、残疾职工入股股东及金额的有效证明。(五)受民政部门管理的国家扶持资金金额及相关财务科目的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单位→区县民政福利企业主管部门→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 |
办理依据: | 《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 《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深化改革若干政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