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区县民政局或相当一级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机构 |
办理地址: | 新华路272弄10号103室 |
办理时间: | 周一、三 9:00~17:00 |
办理时限: | 申请单位变更材料齐全,市、区县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应分别在十日内完成变更审核。 |
申办对象资格: | 社会福利企业性质不变。凡因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而需变更企业名称或因调整产品结构、生产经营场地变迁需要变更的,均限于原隶属范围内办理。 |
申办手续: | (一)《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二)《社会福利企业变更审批表》(三)《变更经营项目可行性报告》(四)新增残疾职工残疾证复印件(五)企业因生产需要增资的验资报告(六)变更前、后的企业工商执照 |
办理程序: |
申请单位→区县福利企业管理机构→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 |
办理依据: | 《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 《关于本市社会福利企业变更审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