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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或者撤销已纳入本市地震监测台网的台站、监测点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50C005
事项名称: 搬迁或者撤销已纳入本市地震监测台网的台站、监测点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94号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2001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9号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地震局科技监测处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8号
乘车路线: 运通109,运通114
联系电话: 62614165
监督电话: 62614150
相关网址: //www.bjdzj.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搬迁或者撤销已纳入本市地震监测台网的台站、监测点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纳入本市地震监测台网的地震监测台站、监测点所属单位或部门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搬迁或撤消纳入地震监测台网的台站、监测点申请书1份;
2、区县级以上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项目批准文件1份;
3、建设单位拟建项目说明、总平面图、供电设备及线路图各1份;
4、1/2000或1/500地形图(用铅笔划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建工程位置);
5、其它有关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勘查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北京市地震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地震局科技监测处受理窗口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8号
3、乘车路线:运通109,运通114
4、联系电话:62614165
5、监督电话:62614150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d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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