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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二手房交易须知!
发布日期:2012-06-14    作者:李波律师

二手房买卖时,买方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即先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再持新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国土局办理土地证过户。因此,您首先核实该房屋是否房产证和国土证两证齐全,同时要问清楚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此外,还要了解清楚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的情形,如果房产已经抵押,就不能顺利过户;如果屋主的户口已经迁入,需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并约定违约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你还要了解、核实其它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电信的通信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和转接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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