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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别让“户口”扰乱我们的节奏
发布日期:2012-02-10    作者:张付杰律师
张付杰律师:二手房交易中别让“户口”扰乱我们的节奏
二手房交易中,人们最关心的大多是房屋价格、质量、区位、户型、楼层及朝向等方面的问题,却往往忽略了户口的问题。待购房过户成功后,打算将自己房屋迁入所购房屋时,方发现房屋上家的户口没有迁走,自己的户口却迁不进去,而上家一家人早不知去向。这就是咨询本律师较多的问题,在此,本律师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户口问题及如何防范做详细说明,以飨读者。
在本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纠纷的主要表现为:
1、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卖方未从交易的房屋中将户口迁出,导致买方户口的无法迁入。
2、卖方虽产权无争议,但存在房产所挂户口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内部矛盾,如离婚纠纷一方不肯迁出自己的户口,甚至主张房屋居住权,拒绝搬出。
3、房屋所挂户口中一人或几人出差在外或者不在国内或者下落不明,致使户口无法全部迁出
以上情形,使得购房者虽然名义上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户口的“阴影”却一直存在。应该没有人愿意自家房屋里面装着陌生人的户口。如果遇到拒绝搬出者,则让人更无奈,买家花巨资买来的房子却只能“看”不能“住”,想要住进去,只能向法院起诉。
房屋交易一旦因户口发生纠纷,事不大,处理起来却相当复杂。户籍的迁入迁出由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处理户口纠纷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若户口应迁出者没有其他房屋可供其迁入,无论买方如何请求,公安机关均无法将其强行迁出,相应的买方的户口也难以迁入。
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买方应当采取以下几方面工作,以避免因户口引发的房产纠纷:
1、要求卖方出示户口薄,并复印留存。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薄可大致了解卖家家庭的户籍信息。但该做法只能反映卖方家庭成员的户籍信息,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员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的可能,同时户口薄上的信息可能与实际的户籍状况存在差异。因此,仅审户口薄是不够的。
2、交易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房屋的户籍信息通常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买方可委托律师或者亲自到派出所了解房屋的户籍状况。如果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若卖方拒绝配合的话,则该房屋的户口可能存在问题。
3、就户口问题与卖方进行协商,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鉴于前所述户籍问题事后补救的困难,买方必须在纠纷的预防上做好功课,必要的情况下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处理。签订购房合同时,把握两点:一是付款时间,买房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购房款;二是违约责任,买方应与卖方就违反迁出户口的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
在交易过程中,若双方均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去处理交易事宜,买卖双方很可能会成为好朋友,但鉴于每个人的想法和目的形形色色,做好预先的防范是我们所能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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