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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二手房交易合同签约须知
发布日期:2012-05-23    作者:110网律师
深圳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二手房交易合同签约须知

1
、本契约适用于存量二手房交易立契。

2
、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3
、本契约的任何涂改,均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4
、在“□ “中打“√ ”表示选中,打“× ”表示不选中。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

5
、本契约条款空白处由交易双方商定填写。

6
、请仔细斟酌第六条和第八条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7
、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以免引发纠纷。

8
、甲乙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务必如实签填附记栏内容,以切实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以上须知,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__
房地产交易契约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附记人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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