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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的异化制造了社会的不稳定 ----张杰
发布日期:2012-06-13    作者:徐涛律师
早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就有一位宪法老师曾经非常风趣地告诉我们说:“国家是合法化的黑社会,黑社会就是未合法化的国家”,国家的起源来自于一个黑社会,是一个披着宪法和法律外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而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没有披上宪法和法律外衣,仍然是一个黑社会。此言真是一语中的,道出了国家与黑社会可以相互转化的本质。
 
而如今,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怎么越来越像黑社会组织成员,公权力越来越黑社会化,公权力的异化背叛了我们党的宗旨,也背叛了国家权力的宗旨,他们高举着“维稳”或者“城市建设”的大旗,事实上是在侵害一个个具体的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都不能保证每个具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的这种稳定又是一种什么稳定呢?那已经不是社会稳定了,而是一种高压政治下的独裁和专制。例如,北京安鼎元事件的被揭露,就标志了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社会的无能,在他们动用法律手段无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情况下,他们开始运用一些非常规的强制手段来治理社会,而这样的处理措施,已经根本偏离了法治的轨道。再如,最近陕西官员动不动就将上访的老百姓挂牌示众,甚至定性为违法犯罪,加以罚款、拘留以及劳教,严重侵犯了上访民众的人格尊严,显示了当今社会官民严重的对立,也标志了中国社会的矛盾已经发展到非常激烈的程度,这些官员已经严重背离了权力宗旨。“权为民所谋,权为民所赋”,这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权力运作的基本规则,也是习近平副主席对我们的谆谆教诲。
 
但是,我们这些官员却忘记了这个基本的常识,总是将老百姓看做是“顺民”、“刁民”,其根子是“牧民政治”的政治文化在作怪。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牧民政治”的国家,不管是唐朝把地方长官称作“州牧”,还是钦差大臣在巡查地方时说成是“替天巡狩”,在这些当权者、当政者眼里,人民从来都是一群会说话的畜生而已,他们也从来没有把人民当做人看待,人民从来没有获得过主体地位,人民从来都是一群被奴役的畜生,没有人格尊严,要杀要剐,全凭当权者主观意志,没有任何法律和规则可言,人民就一直过着一种畜生般的生活。在这种政治生态中,人民又怎么能够监督官员呢?法治有怎么能够建立呢?人权又能怎么保障呢?
 
而这样的一种权力观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官员,导致了在我国当今的政治格局中,出现了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公权力不断黑社会化,而黑社会又不断国家化,公权力与黑社会相互渗透,甚至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一个稳固的利益共同体。例如,重庆那些黑社会老大,他们大多还是当地的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这就是黑社会国家化,他们披上了国家合法的外衣,干着危害人民和国家利益的罪恶勾当。相反,那些掌握公权力的人,不断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保护伞,表现出公权力黑社会化的色彩。
 
公务员不断变成黑社会成员,而黑社会成员又要变成公务员,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总是让你分不清,他们到底是黑社会,还是人民的公务员,这也许是我国目前转型社会的特有现象吧,也是标志中国社会日益走向溃败的征兆。
 
要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官民关系,还改变权力运作的政治生态,就应该响应温总理的号召,努力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改变公权力的从上往下授予方式,直接由当地的人民来直选当地的政府的行政长官,让权力从下往上,这样,才能让人民能够真正地监督我们的政府官员,也让这些政府官员能够真正地对人民负责,而不是对上级负责,政府官员才不敢懈怠,更不敢不把人民当人看。
 
哪一天终结了“牧民政治”,哪一天就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开始,哪一天才能避免公权力的黑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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