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乡镇企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应具备的条件是:
1、申请人是乡镇企业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2、申请的用地是经依法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如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3、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已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5、已取得项目计划部门立项批准;
6、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建设用地申请及工商营业执照文件;
2、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3、项目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4、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意见及相关图件;
5、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6、拟占用土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9、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10、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和缴费通知单等有关文书、证件,
2、不予许可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受理20日办理
2、收费标准:防洪费,每年每平方米2元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业务受理部门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g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