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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突发心脏病死亡能得到工伤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2-06-03    作者:徐涛律师
下班回家突发心脏病死亡能得到工伤赔偿吗
日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多方协调,做细思想工作,使一起对立情绪较大的行政案件妥善得到解决,死者家属与用工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较好效果。 原告张某之夫系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职工,在下班回家途中,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用工单位支付了抢救及丧葬费用。后死者家属多次找到公司,认为死者在下班途中死亡应属工伤,并提出高额赔偿费。公司不予认可,为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公司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后死者家属提出不服工伤认定诉讼。
诉讼中,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对仲裁部门与死者公司流露出强烈不满,并就工资问题提出仲裁申请。鉴于此案死者家属一时难以接受死者的突然离去,遭受重大精神打击,且对法律规定存在错误认识的情况,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方情绪,另一方面,耐心释法,讲清工伤认定的情形,劝说原告方与公司友好协商死者善后事宜。同时,法官深入该公司,做其公司负责人思想工作,希望公司本着人道精神对原告方给予适当精神安抚金。经多方协调做工作,公司同意给付原告方两万元作为精神补偿费。对此,原告方表示认可,撤回起诉,并同时撤回工资仲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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