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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分局)(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2B073
事项名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分局)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一条
2、《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区(县)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地矿科
办公地址: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gtj.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分局)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评估单位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2、报告审查专家是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库里的专家;
3、评估单位不能越级进行评估。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三级评估报告);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评估报告工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评估报告光盘(磁盘)。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独立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3、评估单位要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4、审查专家要是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库里的专家;
5、评估没有越级进行评估;
6、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报告审查通过。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申请人领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或《行政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9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区(县)分局业务受理部门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咨询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gtj.gov.cn

样表下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审批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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