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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批准(分局)(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2C012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批准(分局)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业务受理部门
办公地址: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gtj.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批准(分局)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批准应具备的条件:
1、临时用地属于本区县行政辖区范围的;
2、临时用地实施主体符合有关规定的;
3、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报批前应先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
4、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5、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用地单位的临时用地申请文件;
2、原建设项目立项、用地批准文件;
3、规划部门同意临时用地意见(城市规划区外免);
4、土地部门确定临时用地四至范围及面积钉桩材料;
5、临时用地位置图;
6、临时使用土地约定及补偿合同。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勘查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
2、不予许可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受理15日办理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业务受理部门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gtj.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临时使用土地申请表
矿产资源堪查审批登记业务受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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