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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核(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1C008 
事项名称: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核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第342号令发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国家广电总局许可时间)
办理机构: 市广电局宣传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大厅
乘车路线: 1、4、43 日坛路站下
联系电话: 85012244、85012254、85012255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rt.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核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电影管理条例》第八条)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主办单位或主管机关的同意函
3、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材料
4、资金、场所和设备证明材料。(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九条)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审核通过,上报国家广电总局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国家广电总局许可时间)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大厅
2、办公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3、乘车路线:1、4、43、52、800外、859日坛路站下
4、联系电话:85012244、85012254、85012255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7、网址:www.bjrt.gov.cn

样表下载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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