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37C006-02 |
事项名称: | 发布药品广告备案(电视广告)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 第五十三条) 4、《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7号) 5、《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