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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个月内加班百小时猝死 基本工资仅1500元
发布日期:2012-05-21    作者:张勇律师

4月6日,宝安区福永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一员工在家中猝死,宝安劳动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工人3月份加班为100个小时左右,4月前5天加班28个小时,称该工厂普遍存在超时加班现象,已督促其进行整改。家属怀疑其死因与生前过度加班有关。公司负责人则对南都记者大倒苦水,称不加班工人工资上不去,招不到人。
  去世前5天加班28个小时
  死者名叫黄厚祥,男,23岁,去年12月8日入职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4月6日被发现死在出租屋里。经法医鉴定为猝死。死者姐姐黄女士告诉记者,弟弟平时给她打电话就说加班太多,5日晚上一直加班到10点半才回家,本来打算做完这个月就辞职的,没想到第二天就去了。
  4月24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到工厂调查后发现该厂存在超时加班现象,死者黄厚祥进入工厂后2月份的加班时间为40个小时,3月份为100个小时左右,而4月份工作5天的加班时间已达28个小时。宝安人力资源局立即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关爱员工健康。
  “加班过多已成业界常态”
  据了解,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是一家手机生产企业,是绵阳长虹集团的下属公司。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承认了工厂加班过多的现象,并向南都记者大倒苦水,“不超时到哪儿去找工人!不加班工人工资上不去,很难留住工人。加班过多已经成为了我们这样工厂的普遍现象。”
  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工人基本工资只有1500元,其余收入基本靠加班费。他们公司平时加班每小时8.62元,周末和节假日是平时的两倍。这样算下来,如果一个工人一个月想要拿到3000元的话,就需要加班100多小时,因此很多工人往往会主动要求加班。南都记者了解到,死者黄厚祥1月份的工资就是3079元。
  ■进展
  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
  “我弟弟平时身体很健康,没有什么疾病。超负荷的加班对他的死有重要影响。”黄女士表示,家属希望该公司给予90万元赔偿金。但事发后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对于家属的赔偿要求,该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称,“为什么这么多人就死了一个,可见加班至少不是唯一原因。”并表示厂家建议家属先进行尸检,查出厂方有多少责任,厂方愿意按有关法律条文给予赔偿。并可以本着人道主义关怀,适当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
  据悉,福永街道办于4月20日和25日两次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差距,致使调解至今未果。福永街道表示必要的时候可以给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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