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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项编号: 0030C020
事项名称: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5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区县渔业主管部门
办公地址: 区县办理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82078420
监督电话: 82078426、82078403、82078443
相关网址: http://www.bjagri.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应具备下列条件:境内的个人、企业或法人。

二、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办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机构代码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养殖使用证》申请表。
3、规范的鱼池承包经营合同书(查验正件,提交复印件)。规范的鱼池承包合同书系指:须经区县或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
4、水域界至图一式两份。水域界至图须由乡镇土地规划部门绘制,须写明绘图单位、绘图员和审核员。
5、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其他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区县渔业行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登记办理完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并告知申办人领证。
2、对不予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的事项,必须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及申办人具有申请复议等相关权利及投诉渠道告知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区县渔业主管部门
2、办公地址:区县办理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82078420
5、监督电话:82078426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    http://www.bj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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