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27C001 |
事项名称: | 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八条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
乘车路线: | 27路、320路、701路、717路、727路、748路、921路、118路四道口站 |
联系电话: | 68717274 |
监督电话: | 68717192 |
相关网址: | //www.bjepb.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提交材料 1、在京销售的机动车: 2、其他初次领取北京牌证的机动车: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4、联系电话:68413194 7、网址://www.bjepb.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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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