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44C026
事项名称: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许可
服务对象: 个人及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条。
收费标准: 根据《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办法>的通知》,收取资源保护管理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五层
乘车路线: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62029695 62025619
监督电话: 62051268、62059693
相关网址: www.bjyl.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2、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3、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 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4、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 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5、因国事活动的需要, 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6、为调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二、申请
(一)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书
 应含有的主要内容:
(1)猎捕目的、物种、数量、时间、地点、工具、方式;
(2)对拟猎捕物种种群生息繁衍的影响分析;
(3)对猎捕物种栖息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等。
2、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申请表
3、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4、狩猎人员识别野生动物能力声明
5、安全措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对猎捕地的资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定意见同意的,按照审定意见核发行政许可批准文件、《特许猎捕证》。填写《行政许可决定送达书》,并交由申请人签字。收取资源保护管理费。将全部材料归档。
2、审定意见不同意的,通知申办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申办材料,并书面告知申办人相关的权利和投诉渠道。将全部材料归档。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依法收取资源保护管理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园林绿化局政务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五层
3、乘车路线: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4、联系电话:62029695 62025619
5、监督电话:62051268、62059693
6、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30
7、网址:
www.bjyl.gov.cn


     
 

相关表格下载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申请表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申请表(示范文本)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