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2、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3、乡镇统计员;
4、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人员。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领取并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或符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或2005年7月1日前取得的《统计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4、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定通过的,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文书归档。
2、审定没有通过的,将申办理由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北京市统计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形式告知申办人,并退还申办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实施机关可延长10天)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区县统计局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63036870、88011505
5、监督电话:83547058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