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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06(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1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06(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陈某某诉陈甲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
关键词: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  效力 
[裁判要点]
  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变更原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重新订立新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同样在男女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因该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如该协议合法有效,对于请求对方履行协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人民法院不能径行对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卷》,李杰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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