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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8C026
事项名称: 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乘车路线: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联系电话: 68556066、68556068
监督电话: 68556705、68556955
相关网址: www.bjwater.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们予以办理:市水务局直接管理的堤顶、戗台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交通部门提出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意见或者行车单位或个人提交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申请书;
2、位置图、情况说明、管理和维护办法、该河道管理单位与行车单位或个人签订堤顶戗台保护协议等;
3、专家审查意见书。
4、涉及防洪、供水、水环境或水土保持的项目,提供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评价报告、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会同河道、湖泊管理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证件),通知申办人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2、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3、乘车路线: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4、联系电话:68556066、68556068
5、监督电话:68556705、68556955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网址:www.bjwater.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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