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农用地转用实施主体符合有关规定的;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3、该项目已列入本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的;
4、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
5、涉及占用耕地的项目,应先落实补充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
(备注:道路、管线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占地项目,涉及农转用的,由国务院批准;分批次项目用地涉及农转用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其他涉及农转用的占地项目,由市政府批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区县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申请文件
2、区县政府填报的“一书四方案”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土地情况调查表
5、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6、补偿协议
7、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8、区县国土资源分局的公示材料
9、土地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10、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央单位的建设项目在国家发改委或国家部委立项的,还需提交市建委的《项目计划通知书》)
11、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意见书》和附图
12、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13、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14、补充耕地协议、验收文件、补充耕地位置图(指区县分局做补充耕地的项目,不占耕地的免交)
15、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指市局做补充耕地方案的项目;不占耕地的免交)
16、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意见
17、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18、拟征(占)用土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19、拟征(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20、依法可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附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免交)
报国务院审批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21、市发改委关于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况的说明
22、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会议纪要、专家对规划修改方案的论证意见(占用基本农田修改规划的)
23、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24、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
25、公路横纵断面图(非公路项目免交)
26、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非公路项目免交)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关于×区(县)×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文书材料
(二)注意事项:申请人凭《材料接收单》、缴费凭据领取有关文书、证件和资料,办理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予以公示。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0元/平方米;通州区32元/平方米;昌平、顺义、大兴28元/平方米;房山区、门头沟区24元/平方米;怀柔21元/平方米;密云、延庆、平谷17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一般耕地30万/公顷,基本农田37?5万/公顷;顺义、昌平、通州、大兴一般耕地27万/公顷,基本农田33万/公顷;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一般耕地22?5万/公顷,基本农田27万/公顷。
3、防洪费:20元/平方米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征地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100013
3、乘车路线:13、62、602、117、406、807到和平里站下车
4、咨询电话:64409669,64409789
5、监督电话:64409669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g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