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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2-03-25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刘晓恩律师依法测算
陕西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2012年2月29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整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18245元×20年==364900元;
2、农村居民:5028元×20年==100560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8245元×20年==364900元;
二级伤残为364900元×90%==328410元;
三级伤残为364900元×80%==291920元;
四级伤残为364900元×70%==255430元;
五级伤残为364900元×60%==218940元;
六级伤残为364900元×50%==182450元;
七级伤残为364900元×40%==145960元;
八级伤残为364900元×30%==109470元;
九级伤残为364900元×20%==72980元;
十级伤残为364900元×10%==36490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5028元×20年==100560元;
二级伤残为100560元×90%==90504元;
三级伤残为100560元×80%==80448元;
四级伤残为100560元×70%==70392元;
五级伤残为100560元×60%==60336元;
六级伤残为100560元×50%==50280元;
七级伤残为100560元×40%==40224元;
八级伤残为100560元×30%==30168元;
九级伤残为100560元×20%==20112元;
十级伤残为100560元×10%==10056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3783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4496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四、丧葬费:
34299元÷12个月×6个月==17149.5元。
五、有关说明如下:
1、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统计:陕西省2011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8245元,人均消费支出为13783元;陕西省2011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028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96元;陕西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299元。(注:陕西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未公报)
2、以上赔偿数据统计数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的,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公共场所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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