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从崔永元对法律失望看中国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12-03-12    作者:邹高飞律师

从崔永元对法律失望看中国法治建设
阳春三月,神州大地上一年一度的盛会---人大和政协会议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商国事,为新中国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献计献策。全国政协委员、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言论引起网友极大的关注,笔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为崔永元对司法现状的失望、对法治精神的执着,以及敢于讲真话的勇气和魄力敬佩不已。
崔永元抨击司法不公正时这样说:“现在有多少人能靠法律解决问题呢?如果有个人打官司说要找一个好律师,有这样的想法是挺天真、挺了不起的。基本上都是找个好人脉,看哪个律师跟法官关系比较好,最重要是有个好领导,如果有个好领导给你撑腰,这官司基本上就输不了,或者会赢得特别体面。”
崔哥这番两会论法,明显是以偏概全,但也一针见血的指出目前司法工作的弊端,即领导决定官司胜败,律师只是民主的摆设,而法官则是一个傀儡。这种现象的存在,让法律人很伤心,老百姓很失望,国家法治建设和党的执政建设很受伤。
崔永元怎么说也是一个名人,名人打官司尚且如此艰难,倍感失望和困惑,广大的平民老百姓就更别提了。崔永元对法律失望是一面镜子,折射出当前司法工作的种种弊端。
弊端之一:权力对司法的干预。打官司都要找个好人脉,最重要是找个好领导给你撑腰,这官司基本输不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当前权力对司法的干预已经达到了一个无可复加的地步,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成了权力遮羞布。这样,必然导致世人抛弃法律,崇拜权利,司法腐败。
弊端之二:程序不公,一个官司从立案到裁决遥遥无期。行政案件立案难;刑事案件证人基本不出庭;民事案件先行调解;每年11月下旬,为保证法院结案率,不进行立案;即使案子立了,到审结又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这些现象反映的是我们司法工作的拖拉战术,拖的你没火气了,没劲头了,麻木了,没脾气了。于是,给你裁决了,让你哭不得,笑不得。
弊端之三:对司法工作者的扭曲的评价。“那法官还成了十佳法官,还拿着当经典案例到处去讲。这简直就是对法律的嘲讽,对法官队伍的嘲讽,对法律工作者评价的扭曲必然导致法律工作的紊乱,想想吧,如此法官还十佳,其他法官就可想而知了。军旅转业干部做法官,小司考选拔法官,法官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问题是司法腐败的根源之一。
同时,崔永元对中国法治建设依然充满憧憬、满怀希望。崔哥执着这样说到:“最好的管理方式就是只认制度、不认人。”这句话是对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刻理解和体现。
“有法可依”是法治建设的基础。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民大会堂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尽管我国明确宣布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对于“形成”的理解必须是动态的、开放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形成之后的立法工作更为艰巨,对技术的要求也更高。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将公民、企业、国家纳入一个规范完整的法律体系,改善人权,限制行政权,提高政府服务职能,使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幸福安康、生产更加安全。
“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制定了完备的法律,就需要依照法律行事,否则,建设法治国家就是扯淡。我们的党和政府应在有法必依方面身体力行,做出表率。严格依照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行事),勿将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当做花瓶,将法律当摆设;同时也不要将两会开成一个歌功颂德、互相吹捧的会议,而应开成一个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盛会。企业、公民、媒体也应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自己的行为,监督、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建设。
“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重点。执法必严是对作为执法者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职责的要求。执法者疏于职责、执法不力,甚至以权谋私、知法犯法,又如何保证大众守法?掌握国家权力的执法者不积极推动法律的落实,法律如何能够成为区区百姓的武器?就以广大群众关心并担心的食品安全为例,有毒食品层出不穷、此伏彼起,固然黑心生产者和经营者脱不了干系,但失于监管的执法者更是难辞其咎。社会中存在的大量类似问题,都是由于该管的不管和不该管的乱管导致的。执法不严,必然使看似全面严密的法网实际上漏洞百出、支离破碎、瓦解虚化。因此,当前法治建设的重点,应当是强化执法的严肃和严格性,确保法律得到认真严格执行。
“违法必究”是法治建设的保障。“违法必究”就是要求对任何实施违反法律法规、危害社会行为的组织和公民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没有违法必究,法律就丧失了权威和尊严,法治就得不到保障。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手中握有或大或小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执政者,只要违反了法律,都必须受到追究,接受法律的裁决。
只有始终坚持和认真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才能让以“崔永元”为代表的全体公民不会对法律(权威)失去希望,才能增强老百姓对法律的执着和信仰,才能保障人权,发展民主,(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