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11A001 |
事项名称: | 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0年第66号令) 2、《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1993年第11号令)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2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市劳动保障局劳服管理中心小企业就业指导处 |
办公地址: | 东城区山老胡同8号 |
乘车路线: | 108路电车、2路、37路、758路、宽街下 |
联系电话: | 84018273/84018286-8256 |
监督电话: | 84018275 |
相关网址: | //www.bjld.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1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
2 | 《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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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余人员证明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