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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人员服务项目(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就业服务机构,将所有参加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人员均纳入我市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对要求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登记、建卡后,准领《就业登记证》;为他们提供就业政策、就业需求信息、求职方法和竞争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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